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阳光雨露下
虽然很多国家都努力解决妇女问题,但妇女的心愿至今还没得到实现。
我国妇女作为家庭之花、生活之花、国家之花博得爱戴和尊敬。
首都平壤的万景台区燃料事业所所长赵仙女在社会主义制度的阳光雨露下过有意义的生活。
她说:“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妇女社会权利保障和处境改善等问题。为什么呢,是因为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里生长,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关怀下生活是应该的。
我虽然是个妇女,但从未在家庭或社会里受到束缚。
我生活非常幸福,还作为一家单位的干部和区人民会议议员进行工作。
我一直想怎样做才能为这个恩惠的制度做出贡献。”
我国在1946年7月颁布男女平等权法令,不仅彻底保障妇女尊严和权利,而且为其实现采取了制度性措施。
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国家的费用养育儿童,在女工多的工厂和企业里都办有托儿所和幼儿园,这是一个代表性实例。
在这一关怀下,赵所长也无忧无虑地养育两个儿子,还送他们上大学读书。
两个儿子分别从
军人家庭,她为此感到无比自豪,她本身也在军人家庭出生,曾服过兵役。
退伍后,她在商业部门工作,还负责进行过群众团体工作,并参加边工作边学习的教育体系,完成大学学业。
十多年以来,她进行党务工作,其间被选举为万景台区人民会议议员,还参加了朝鲜劳动党第二次基层党委书记大会。
赵仙女被授予了一级国旗勋章等不少勋章和奖章。
这样,社会主义制度的关怀惠及政治生活、劳动生活、教育、文化生活和家庭生活等我国妇女生活的各领域。





因此,我们普普通通的妇女成长为生产革新者、干部、英雄、议员,在国家发展历程上留下明显的足迹。